今年春節前后,筆者在我市基層農村走訪時發現,一些地方在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上下足了功夫,村民們有地方唱歌跳舞,有地方休閑娛樂,一臺臺村民自編自導自演的“村晚”輪番上演,讓農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有趣。一些村民說,文化活動安排的多了,到處都有歌聲,都有歡笑聲,這樣的歌聲變成了催人奮進的文化力量,打牌的、閑逛的人少了。
近年來,我市文化事業越來越好,基礎設施也越來越完善,文化禮堂、農家書屋遍地開花,農村文化陣地不斷鞏固;不僅如此,每隔一段時間,市、縣區就會派老師下來進行舞蹈教學,豐富農民群眾的文化生活。不過,由于村集體經濟能力有限,在組織大型群眾文化活動時,缺少必要的財力支撐。一些村民呼吁,希望上級部門能在今后增加文化方面的資金投入,以滿足百姓的精神文化需求,不斷豐富農村文化活動形式和內容,從而讓農民更有信心、更有底氣把農村文化發展得更好。
毋庸諱言,實施鄉村振興戰略,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,既要發展產業、壯大經濟,更要激活文化、提振精神,繁榮興盛農村文化,為鄉村振興提供持續的精神動力。針對鄉村文化陣地作用發揮不夠,人才隊伍匱乏,文化生活內容少,形式單一,不能滿足廣大群眾對文化生活的需求。筆者認為,要加強文藝創作引領,由文化主管部門牽頭組織文化館、相關協會等單位努力創作貼近實際生活,反映社會風貌,傳遞真善美、傳播正能量、受群眾喜歡的文藝作品,不斷滿足群眾精神追求。要廣泛開展群眾性精神文化活動,不定期組織開展文化科技衛生“三下鄉”活動,把最好的“精神食糧”送到老百姓的家門口,不斷豐富鄉村文化生活。要切實發揮文化工作人員的職責作用,對鄉村自發成立的文化隊伍進行培訓指導教學,引導大家共同參與,激發鄉村新活力,促進鄉村全面振興。
總而言之,鄉村振興既要塑“形”,又要鑄“魂”;這個“魂”就是文化,農民的精神風貌要靠文化來熏陶。筆者相信,在開展群眾文化活動時,只要各級主管部門充分考慮農村地區的文化需求,并結合實際開展極具地方特色的群眾文化,就能夠不斷滿足農民群眾多樣化、多層次、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。
【責任編輯 高小瑩 余海洋】